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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7日

    

    为提高纪检监察部门专责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流程,防范廉政风险,堵塞管理漏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监督工作的原则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制度审查和事前监督,重在堵塞制度漏洞。

(三) 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点,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

(四)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为准绳,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二、监督工作的内容

1、立足职能职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首要任务是政治监督。政治监督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进行监督,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政治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关键少数”。

2、纪检监察部门日常监督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要有:干部人事、职称评聘、招生考试、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基建修缮、大宗物资采购、校企合作等,重点是廉政防控风险点级别高的关键环节。

三、监督工作的实施

(一)政治监督

1、紧盯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情况,紧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党上下令行禁止、步调一致。

2、集中检查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并形成督查通报。同时,根据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部署要求,随时组织开展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向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报告。

(二)日常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学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工作,应根据具体监督事项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1、干部人事工作

1)事前监督:参与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审查工作。

2)事中监督:参与学校选人用人过程监督,重点监督干部选用、人员招录各工作环节的规范性。

3)事后监督:受理举报和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

2、职称评聘工作

1)事前监督:参与学校职称评聘工作方案的审查工作。

2)事中监督:参与学校职称评审过程监督,重点监督职称评审工作环节的规范性。

3)事后监督:接受投诉和举报,并组织调查和处理。

3、招生工作

1)事前监督:参与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工作方案的审查工作。

2)事中监督:对学校分类招生考试命题、测试、统分、录取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对高招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3)事后监督:接受投诉和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

4、财务管理工作

1)事前监督:参与学校财务预算方案的编制论证,重点监督学校财务预算方案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2)事中监督:通过专项检查,监督学校财务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向学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事后监督:委托审计单位开展对学校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受理信访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

5、科研经费

1)事前监督:参与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教科研奖励制度论证工作,重点审查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事中监督:通过专项检查,监督教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贯彻情况。参与教科研奖励评审过程,监督教科研奖励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3)事后监督:委托审计单位开展教科研经费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接受投诉和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

6、基建修缮

1)事前监督:参与学校基建修缮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工作。

2)事中监督:重点监督基建修缮项目招投标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及时终止非法和违规招投标行为。对项目验收环节实施监督。

3)事后监督:通过委托审计单位对基建修缮项目进行审计。接受投诉和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

7、大宗物资采购

1)事前监督:对学校大宗物资采购招标文件实行备案审查。

2)事中监督:对学校自主组织的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实施过程监督,及时终止非法和违规招投标行为;对验收环节和合同履行情况,纪检监察部门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实施监督。

3)事后监督:接受投诉和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

8、校企合作

1)事前监督:参与校企合作项目论证过程,重点审查校企合作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事中监督:通过专项检查,重点监督校企合作单位履行合作协议情况。

3)事后监督:接受投诉和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

四、监督工作的流程

1、对本办法所列举的事前监督事项,涉及制度规定类(包括招生章程、工作方案、合作协议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提前7个工作日将审查事项报送纪检监察部门;涉及招标、采购类,相关项目负责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将招标文件等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2、对事中监督事项,相关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一天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材料,经纪检监察部门同意后,由纪检监察室部门安排人员参与现场监督。

3、对有关监督事项的专项检查,由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安排。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相关部门(单位)。

4、信访、投诉、举报等,根据信访举报办理流程,按管理权限组织调查处理。

5、凡属政府招标采购的项目,纪检监察部门不再派员参加监督。

6、监督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校纪委负责学校层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工作;二级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负责本学院范围内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工作;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参与本支部辐射范围内相关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工作。

7、参与监督审查的人员,要详细填写监督记录和监督意见,交纪检监察部门存档备查。

五、附则

1、本办法由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校党〔2019〕1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