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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
2023-03-09 17:1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教育部 安徽省人民政府中国体育竞彩网整省推进职业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技能安徽建设意见》(皖政〔2021〕30号)、《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皖编办〔2004〕183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252号)、《安徽省中国体育竞彩网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政法〔2017〕4号)和《中国体育竞彩网调整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岗位设置的函》(皖人社函〔2017〕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设置依据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人社函〔2017〕97号文件核定的我校岗位设置比例,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两高一本”事业发展目标及办学规模9000人的实际,确定学校岗位设置目标为580个。其中,专任教师岗450个、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岗50个、管理工勤人员岗94个(管理90个,工勤4)。

二、岗位设置范围

学校在编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三类岗位的上岗条件

1、除工勤岗位外,各岗位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竞聘原职级岗位人员不受学历条件限制;

3、退役军人安置按照相关政策办理;

具体上岗条件详见校机构岗位设置一览表。

四、岗位聘用程序

(一)六级、七级、八级职员(含专技兼职人员)的聘用

采取先组织调配,再对空缺岗位采取公开选拔方式进行:

1、调配聘任。在本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的干部,学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参考本人意愿,进行组织调配、聘任。

2、公开选拔。公布空缺岗位,六、七级职员按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进行,八级职员参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进行。

(二)其他人员的聘用

1、公布岗位。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

2、个人申报。填写《岗位申请表》并附本人符合申报岗位条件的有关材料和说明,经单位或部门(以下简称“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到聘用部门申请应聘。

3、资格审查。聘用部门将应聘人员申报材料报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其中应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由学校专业技术等级评审委员会认定其专业技术等级。

4、确定拟聘名单。聘用部门对通过资格、条件审查和确定专业技术等级的应聘人员可进行考核(考核办法由各聘用单位制定),研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审定聘用结果。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各部门拟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规定程序进行投诉或申诉。

7、部门聘任。

)签订合同

中层干部由学校聘任,由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其它人员学校授权由聘用部门负责人与之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一式三份,聘用部门和受聘人各执一份,组织人事处存档一份。

五、合同管理与考核

(一) 合同管理

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聘人员应认真履行聘任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聘任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按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二)履职考核

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及个人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兑现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重点考核聘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级、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

六、有关政策说明

(一)“双肩挑”人员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考虑到学校现有的人力资源状况和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需要,本轮竞聘中,竞聘到六级及以上职员岗位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以实行“双肩挑”。

2、“双肩挑”人员可按专业技术岗位确定岗位工资,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占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也可按管理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占管理岗位职数。确定聘用岗位类别和执行相应岗位工资后,在一个聘期内不予变更岗位类别。

(二)专职辅导员

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系列管理。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且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可参加专业技术岗位分级;不具备高校教师资格的,按照管理岗位聘用。

(三)专业技术职务与所聘岗位不对应人员

受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与本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与所聘岗位不对应的,保留原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但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待转评后,方可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四)因病缓聘人员

经指定医疗单位确诊患有一时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人员,暂缓签订聘用合同,缓签期延续至前述情况消失;或者只保留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直至该人员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五)新入校的教职工

参照本办法,按其本人所具备的条件,聘用到相应的岗位;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聘用。

(六)实行回避制度

受聘人员凡与学校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学校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教师岗位除外);受聘人员凡与学校二级机构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教师岗位除外);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遇有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实行回避。

(七)拒签合同的处理

根据国人部发〔2003〕61号《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7款之规定,职工拒绝与学校签订合同的,学校给予其4个月的择业期,择业期满后未调出的,应当劝其办理辞职手续,未调出又不辞职的,予以辞退。

(八)有关人员工资处理规定

1、落聘人员的待遇

根据皖人发〔2004〕62号文件精神,未聘人员在未聘期间,第一年按原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80%计发;第二年起按六安市企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发给;未聘人员档案工资按未聘前职务(或技术等级)确定,遇国家调整工资标准时,其档案工资相应调整。未聘人员从第二年领取六安市规定的企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时起不计算工龄。

2、由较高等级岗位受聘到较低等级岗位的人员,按新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的,可保留原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基础绩效工资待遇。奖励绩效工资按新聘岗位执行。

3、聘期内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级调整及变化的,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聘期内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只能聘用到该层级岗位的最低等级。  

(九)三类岗位人员转换问题

1、管理人员调整到专业技术岗位。符合转岗条件的,已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转岗一年后、三年内比照本单位同类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相应岗位任职资格后聘任。

2、工勤技能人员聘用到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符合聘用岗位任职条件的工勤技能人员首次竞聘到管理岗位的,应聘到十级职员岗位;首次竞聘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聘到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工勤技能人员首次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须由学校报主管部门审核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后,方可按规定执行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十)其它有关问题

1、本次岗位竞聘,按照先竞聘八级以上职员岗位,后竞聘其它岗位的顺序进行。

2、对于少数部门九级及以下职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聘用无教学任务或教学任务较轻的教师兼职,但须征得教师岗位主聘人的同意,并根据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聘期。

3、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的中层干部(含享受待遇人员),主体岗位是教师的,回归专任教师队伍,享受中层相应岗位津贴的80%,被聘为教学督导员的享受原职级岗位津贴;属于管理岗位的,由组织安排相宜岗位,享受中层相应岗位的工资待遇。

4、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的其它人员,部门可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保留聘用前工资待遇;时间不足一年的,不占部门岗位职数。

七、争议处理

为确保岗位聘任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申诉受理委员会。应聘者对聘用程序、聘用结果和考核有异议,有权提出申诉,申诉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申诉受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受理教职工对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申诉;

(二)负责对教职工申诉意见进行调查核实;

(三)责成有关部门对需要纠正的问题限期予以纠正;

(四)向申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岗位设置与聘用申诉受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校工会办公室。

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申诉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经查实属于诬告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申诉受理委员会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对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

八、附则

(一)本次岗位聘期为四年(自202221日-2026131日止)。

(二)本方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时,按新的规定执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机构、岗位设置一览表

    2.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部门工作职责

    3.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4.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5.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6.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附件1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机构、岗位设置一览表


岗位数

岗位名称

岗位类型

职数

上岗基本条件

备注



6

党委书记

四级职员

1

上级组织任命


院长

四级职员

1

上级组织任命


党委副书记

五级职员

1

上级组织任命


纪委书记

五级职员

1

上级组织任命


副院长

五级职员

2

上级组织任命


党政办公室
(外事办公室)

11

主任

六级职员

1

中共党员

可专技兼职

副主任

七级职员

2

中共党员

可专技兼职

文秘科长

八级职员

1

中共党员

可专技兼职

文书档案员

专业技术

2

中共党员


干事

职员

2

其中中共党员1人

可专技兼职

驾驶员

工勤技能

3

机动车C1照以上


组织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7

处长

六级职员

1

中共党员

可专技兼职

组织员

六级职员

1

中共党员


副处长

七级职员

1

中共党员

可专技兼职

组织科长

八级职员

1

中共党员

可专技兼职

人事科长

八级职员

1

中共党员

可专技兼职

干事

职员

1

中共党员

可专技兼职

人事档案管理员

专业技术

1

中共党员


宣传部
(统战部)

5

部长

六级职员

1

中共党员

可专技兼职

副部长

七级职员

1

中共党员

可专技兼职

干事

职员

3

中共党员

可专技兼职

纪委办公室
(监察审计处)

3

主任

六级职员

1

中共党员

可专技兼职

纪检监察科长

八级职员

1

中共党员

可专技兼职

干事

职员

1

中共党员

可专技兼职

教务处
(教学工作部、科研处、高水平大学建设办公室

13

处长

六级职员

1

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可专技兼职 

副处长

七级职员

2

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可专技兼职 

教务科长

八级职员

1


可专技兼职 

实践教学管理科长

八级职员

1


可专技兼职

教科研科长

八级职员

1


可专技兼职

干事

职员

7


可专技兼职

学生处
(学生工作部、安全保卫处、人武部)

11

处长

六级职员

1

中共党员

可专技兼职

副处长

七级职员

1

中共党员

可专技兼职

副处长(安全保卫)

七级职员

1

中共党员

可专技兼职

宿舍管理科长

八级职员

1


可专技兼职

学籍管理科长

八级职员

1

中共党员

可专技兼职

资助管理科长

八级职员

1

中共党员


安全管理科长

八级职员

1

中共党员


干事

职员

4


可专技兼职

财务处

6

处长

六级职员

1


可专技兼职

主管会计

专业技术

1

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八级职员待遇

会计

专业技术

4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总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

14

处长

六级职员

1


可专技兼职 

副处长

七级职员

1


可专技兼职

工程建设管理员

专业技术

1



食品与卫生管理科长

专业技术

1


享受八级职员待遇 

卫生健康管理员

专业技术

1



干事

职员

3


 可专技兼职

水电管理

职员

1



绿化管理

工勤技能

1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七级职员

1


可专技兼职

资产管理科长

八级职员

1


可专技兼职 

干事

职员

2


可专技兼职

机械技术

学院

60

党总支书记/院长

六级职员

1

中共正式党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可专技兼职 

党总支副书记

七级职员

1

中共正式党员

可专技兼职

副院长

专业技术

1

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中层副职

组织员

职员或专技

1

中共正式党员


团总支书记

专业技术

1

中共正式党员

享受八级职员待遇

干事

专业技术

2



辅导员

专技或职员


中共党员

按标准配置

教师

专业技术

45

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新进教师除外)

1500人规模(1:24)总量控制 

实训指导教师

专业技术或工勤

8

具有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新进教师除外)

或相应技能等级证书


电气技术

学院

63

院长

专业技术

1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中层正职  

党总支书记

六级职员

1

中共正式党员

可专技兼职

党总支副书记

七级职员

1

中共正式党员

可专技兼职

副院长

专业技术

1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中层副职

组织员

职员或专技

1

中共正式党员


团总支书记

专业技术

1

中共正式党员

享受八级职员待遇

干事

专业技术

2



辅导员

专技或职员


中共党员

按标准配置

教师

专业技术

50

高校教师任职资格(新进教师除外)

1500人规模(1:24)总量控制 

实训指导教师

专业技术

5

具有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新进教师除外)

或相应技能等级证书


汽车技术

学院

57

党总支书记/院长

六级职员

1

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可专技兼职 

党总支副书记

七级职员

1

中共正式党员

可专技兼职

副院长

专业技术

1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中层副职

组织员

职员或专技

1

中共正式党员


团总支书记

专业技术

1

中共正式党员

享受八级职员待遇

干事

专业技术

2



辅导员

专技或职员


中共党员

按标准配置

教师

专业技术

45

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新进教师除外)

1500人规模(1:24)总量控制 

实训指导教师

专业技术

5

具有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新进教师除外)

或相应技能等级证书


经贸管理

学院

63

院长

专业技术

1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中层正职  

党总支书记

六级职员

1

中共正式党员

可专技兼职

党总支副书记

七级职员

1

中共正式党员

可专技兼职

副院长

专业技术

1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中层副职

组织员

职员或专技

1

中共正式党员


团总支书记

专业技术

1

中共正式党员

享受八级职员待遇

办公室主任

八级职员

1

中共正式党员

可专技兼职

干事

专业技术

2



辅导员

专技或职员


中共党员

按标准配置

教师

专业技术

50

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新进教师除外)

1500人规模(1:24)总量控制 

实训指导教师

专业技术

4

 具有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新进教师除外)

或相应技能等级证书


信息技术

学院

75


院长

专业技术

1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中层正职  

党总支书记

六级职员

1

中共正式党员

可专技兼职

党总支副书记

七级职员

1

中共正式党员

可专技兼职

副院长

专业技术

1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中层副职

组织员

职员或专技

1

中共正式党员


团总支书记

专业技术

1

中共正式党员

享受八级职员待遇

办公室主任

八级职员

1

中共正式党员

可专技兼职

干事

专业技术

2



辅导员

专技或职员


中共党员

按标准配置

教师

专业技术

59

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新进教师除外)

2000人规模(1:24)总量控制 

实训指导教师

专业技术

7

具有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新进教师除外)

或相应技能等级证书



城市建设

学院

48


院长

专业技术

1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中层正职  

党总支书记

六级职员

1

中共正式党员

可专技兼职

党总支副书记

七级职员

1

中共正式党员

可专技兼职

副院长

专业技术

1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中层副职

组织员

职员或专技

1

中共正式党员


团总支书记

专业技术

1

中共正式党员

享受八级职员待遇

干事

专业技术

2



辅导员

专技或职员


中共党员

按标准配置

教师

专业技术

37

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新进教师除外)

1000人规模(1:24)总量控制 

实训指导教师

专业技术

3

具有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新进教师除外)

或相应技能等级证书



马克思主义学院

30

院长

六级职员 

1 

中共党员,具有思政专业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可专技兼职

副院长

专业技术 

1 

中共党员,具有思政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中层副职

心理咨询中心主任

专业技术

1

具有心理咨询师证书

享受八级职员待遇

心理健康咨询员

专业技术

1

具有心理咨询师证书


干事

专业技术

1



教师

教师

25

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新进教师除外)



公共课教学部

38

主任

专业技术

1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中层正职

干事

专业技术

2



教师

专业技术

35

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新进教师除外)


中专部

(招生就业办

5

主任

专业技术

1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中层正职

副主任

七级职员

1


可专技兼职

招生就业科长

八级职员

1


可专技兼职

干事

职员

2


可专技兼职

质量管理办公室(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6-7

主任

专业技术

1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中层正职

督导员

职员

2-3

具有中层正职任职经历

享受六级职员待遇

副主任

专业技术

1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中层副职

干事

职员

2


可专技兼职

网络信息中心

(图书馆)

11

主任

专业技术

1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中层正职

副主任

专业技术

1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中层副职

网络管理员

专业技术

3



图书管理员

专业技术

4



干事

职员

2


可专技兼职

继续教育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

8

院长(主任)

专业技术

1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中层正职

副院长(副主任)

专业技术

1


中层副职

继续教育科长

八级职员

1


可专技兼职

校企合作管理科长

八级职员

1


可专技兼职

干事

职员

4


可专技兼职

团委

4

书记



中共党员

兼任

副书记

七级职员

1

中共党员

可专技兼职

素质拓展中心主任

八级职员

1

中共党员

可专技兼职

干事

职员

2


可专技兼职

工会

2

主席




兼任

办公室主任

七级职员

1

中共党员

可专技兼职 

干事

职员

1


可专技兼职

说明:

1、二级学院按照在校生规模核定岗位职数,在校生人数少于1500人的,党总支书记兼任院长;在校生人数超过1500人的,书记、院长单设;在校生人数超过2500人的,增加办公室主任岗。

2、二级学院组织员岗位,聘用人员系中层干部转任的,保留原岗位职级待遇;其他人员竞聘至该岗位,享受八级职员待遇。

3、辅导员共设岗33个,按各学院学生数配备。













附件2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部门工作职责


一、党政管理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是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办文、办会、办事及综合协调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起草学校党政各类综合性文件材料;负责各类文件、机要函件的收发、传阅、催办、存档和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相关会议会务工作,负责督查各部门贯彻执行学校会议决议、决定情况。

3.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学校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学校规章制度及文件制度汇编;负责组织协调全校性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4.负责学校办学基础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负责学校安全稳定总值班管理工作;协助宣传部完成学校大事记、年鉴等资料的编制工作。

5.负责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档案管理、公函和印章的管理工作。

6.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报批及总结报告工作;负责学校外事及相关信息的收集与报送工作。

7.负责学校保密及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负责学校法律事务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学校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8.负责协助校领导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9.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组织人事处是负责学校组织、人事、劳资管理与师资队伍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制定学校组织、人事、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制度和文件,制定并组织完成年度人才招聘计划。

2.负责拟定学校“三定”方案;负责组织学校各类人员的考核及聘用工作。

3.负责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任免和教育、考核工作;负责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核查等工作

4.负责业余党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及党费收缴、使用等工作;负责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开展师德师风、教师培训、企业实践、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教师发展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的引培工作。

6.负责校内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核算工作;负责人事、劳资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负责职工信息采集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各类专家、学 (协)会兼职人员的选拔与管理工作

8.负责教职工招聘、离职及退休管理等工作;负责合同制工作人员的计划审批,指导聘用单位开展招聘工作。负责职工奖惩和劳动纪律管理工作。

9.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部(统战部)

宣传(统战)部是负责学校宣传、统战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宣传、统战工作相关制度、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宣传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各中国体育竞彩网宣传工作。

2.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拟定党委中心组、党员(职工)年度思想政治学习计划,组织和指导全校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

3.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管理校内报刊,负责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的审批工作,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相关工作。

4.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校园创建、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开展“国防大讲堂”系列活动。

5.负责学校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控工作。负责记者接访和信息发布,处理各种舆情突发事件;负责管理学校网站、校报、广播和官方微博、微信等新闻宣传平台;监管各部门网站信息发布工作。

6.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氛围营造和舆论引导,策划大型专题宣传和教育活动;

7.负责学校大事记、年鉴、校史等资料的编印工作;负责军工文化协会秘书处工作。

8.负责学校统战工作。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无党派、留学归国人员搞好自身建设,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

9.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

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是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起草学校纪委相关文件、制度;负责制定并执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察审计相关制度和规定。

2.负责学校纪委、监察审计相关会议的筹备与会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审计档案建设工作。

3.负责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工作;

4.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学校基建维修、大宗物资采购、招生、收费、人才招聘等工作的监督、监察。

6.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内部审计工作。

7.负责学校信访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8.负责学校效能督查、追责问责工作

9.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教务处(教学工作部、科研处、高水平大学建设办公室)

A教务处(教学工作部)

教务处(党委教学工作部)是负责学校教学管理与改革、创新创业教育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学校教学管理与改革的规章制度与措施;负责学校公共教学资源的配置与管理。

2.负责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等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专业和课程改革工作。组织制订并监督实施专业(课程)教学标准;统筹学校专业设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和专业、课程资源及团队建设工作。

4.负责学校教学运行管理。统筹教学检查、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工作,负责教学违纪行为与教学事故的认定处理工作;

5.负责校历编制、新生编班、课酬审定及教材审核、征订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做好教学任务分解及成绩评定等工作;负责外聘教师课酬审核发放工作。

6.负责学生成绩管理和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分类考试招生的测试工作。

7.负责统筹学校实践教学工作,做好校内外实训基地(实训室)建设工作;负责实训室建设的规划和管理;负责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及技能大赛统筹与管理。

8.负责统筹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负责学生劳动教育工作;统筹做好专升本联合培养有关工作。

9.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B、科研处(高水平大学建设办公室)

科研处(高建办)是负责学校教科研管理、高水平大学建设及基础数据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并落实学校教研、科研工作规章制度和措施;制定并统筹学校年度教科研工作计划的实施。

2.负责学校各类教科研项目、质量工程项目、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项目等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二级学院教科研工作的指导、检查与考核。

3.负责统筹学校各类科研平台建设、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和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创建工作。

4.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和人才培养工作数据采集填报工作;负责撰写人才培养工作数据采集分析报告;负责编制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报告。

5.负责学校教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奖励及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审查科技合同和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洽谈等活动。

6.负责学校教科研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和学术报告会的管理工作。

7.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统筹职教本科专业创建有关工作。

8.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安全保卫处、人武部)

A、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是负责学校学生(含中职生,下同)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修)订学校学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计划总结、方案措施,审核、备案二级学院制订的学生工作规章制度。

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德育考核工作;负责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受理学生各类申诉,反馈处理结果,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负责学生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学代会建设工作。

4.负责学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辅导员(班主任)培训、考核等工作;指导、考核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协助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

5.负责学生奖、助、勤、贷、免及医保等工作;负责学生评优评先与违纪处理工作。

6.负责新生入校接待、军训、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离校等专项工作;会同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或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善后工作。

7.负责学生宿舍的安排与管理,负责对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单位的考核管理工作;组织文明宿舍创建工作,负责宿舍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查和毕业证发放工作。

9.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B、安全保卫处(人武部)

安全保卫处(人武部)是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大学生征兵、平安校园建设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修)订学校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相关制度;制定学校安保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校性师生安全专题教育与演练;履行学校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2.负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安全保卫工作网络体系;组织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健全安全工作台账和档案。

3.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学校各部门消防等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负责校内消防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安全保卫工作材料。

4.负责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户籍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管理校园治安防控设施;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调查处理校园治安事件;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5.负责校园(含家属区、大门)各楼宇的门卫管理,监督、指导、考核物业公司认真全面履行合同。

6.负责组织落实国防教育和新生军训工作;负责大学生征兵等相关工作;负责学校“双拥”工作。

7.负责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务处

财务处是负责学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负责拟定和执行学校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有关财务工作材料。

2.负责学校预算编制工作,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做好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负责学校财务管理信息化与财会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组织学校各项收入,合理调配使用资金,监督管理各部门的收费与使用;负责开展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加强成本管理。

4.负责年终决算和各种会计报表的编报工作;负责学校内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财务专项支出绩效评估;接受上级相关业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5.负责学校基本建设财务预算、核算和管理,做好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控制与监督;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登记、清查、核算和处置等工作。

6.负责办理学校各类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审批和办证工作。负责学校各种会计票证的申购、印刷、保管、使用和缴销工作。

7.负责会计档案工作,定期造册移交学校档案室保管;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的发放、社会保险代扣、纳税申报等工作。

8负责校工会财务等帐目代管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内审工作。

9.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A、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

总务处是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卫生防疫与后勤保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校园基本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修)订学校基本建设及后勤服务相关制度;负责学校年度基本建设与维修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2.负责拟定学校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做好工程项目投资预算,审核各项基建经费的支出;负责管理学校零星工程及零星用工。

3.负责学校基建项目全过程的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负责教家具的配置与维修;负责中央空调、电梯、水泵等重点后勤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4.负责学校土地、房产的管理;负责学校建筑安全管理。

5.负责学校水电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负责校园道路、绿化、亮化的管理;负责对物业公司(水电保障、学生宿舍外公共卫生保洁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与考核。

6.负责对餐饮公司进行监督、管理与考核,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伙食质量,稳定饭菜价格;负责校内商业网点的管理工作;及时受理后勤服务投诉。

7.负责学校计划生育、体检与传染病筛查、药费报销等工作。

8.负责学校食品卫生、疾病防控及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健康宣传与教育工作。

9.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B、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是学校实行国有资产统一归口、协调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国资管理相关制度和措施;监督、检查各部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情况;组织资产使用效益效率评估,确保国有资产管理规范、使用高效。

2.负责学校年度资产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编制或审核资产采购方案,组织项目立项及招投标等工作;负责做好资产登记统计等工作。

3.负责学校资产添置计划的审核工作,参与教学设备预算的论证及新购资产的验收工作;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报损、报废等手续,优化资产配置。

4.负责组织全校教仪设备、办公设施、图书教材等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参与国有资产购置项目论证工作。

5.负责组织基建、维修项目的招标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接收、移交等工作。

6.负责学校资产的档案管理;做好资产管理系统维护工作;负责建立各类资产的总帐和明细账;健全单台(件)固定资产卡,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7.对公用房屋的出租、出让等进行产权管理和租赁管理;负责全校公共用房、单身职工宿舍的分配、调整等工作。

8.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群团组织

(一)团委

院团委在校党委和上级团委领导下,负责学校共青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团内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团的宣传、组织工作,建设好团的报刊与网络平台;负责学校广播站、国防教育体验馆等管理。

2.负责制定学校团的工作计划,领导和指导各院系团总支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学校团委的各类会议,布置、研讨和检查团的工作。

3.负责团员发展、团干部的培训与管理工作;负责“推优”工作,办好“青马学校”;负责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等的评选表彰工作,及时对违纪团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4.负责推进团的改革与创新,深入一线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创新工作思路、方式方法,提高团组织的吸引力、战斗力;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5.负责学生素质拓展、科技创新和实践服务的管理,组织开展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社区服务和创业创新等活动;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管理与统计工作。

6.指导学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组织开展青年教职工团的工作;

7.配合行政和工会搞好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教育、文化学习和文体活动等。

8.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代表青年利益,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课外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9.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会

工会是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工会法》《工会章程》等,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加强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发挥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协调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退休职工的服务工作。

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职工、生病职工的帮扶和慰问工作。

4.动员和支持教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协助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动员引导教职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和培养工作。

5.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和群众性文体活动,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6.指导各分会和教代会各专门小组开展工作;负责管理工会经费和工会财产。

7.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学单位及教辅机构

(一)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是学校教学与学生管理的基层单位,全面负责本学院师生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社会服务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A、行政职责

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单位行政管理制度建设,负责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3.负责本单位教研室、专业建设理事会等内设机构及学术组织的设置和管理。

4.负责按规定权限组织本单位教职员工的招聘、管理、培养、考核等工作;根据规定自主聘请和管理校外的兼职兼课教师、技能大师、产业导师等;负责制定本单位综合考核奖励分配办法,做好社会培训创收经费的分配。

5.负责本单位年度预算编制,管理预算经费,开展经费绩效评价;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本单位专业(群)规划与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训室建设与管理、教学资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考核、教学秩序维护等工作;负责教学任务分解、教材征订、课表编排、教学(含顶岗实习)组织、教学检查、课程考核等教学组织实施工作。

7.负责本单位各类教学、科研等纵向课题的申报推荐和过程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各类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横向课题的开发拓展和过程管理工作。

8.负责本单位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实习实训基地共建等校企合作项目的建设工作,围绕区域新兴产业和行业特色建设产业学院。

9.负责本单位所设专业的招生工作;开展就业指导与服务,积极推动毕业生的充分和高质量就业。

10.负责本单位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综合素质教育、奖惩资助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社会实践等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11.负责做好本单位专业领域范围内社会培训项目开发、拓展等工作,提升社会培训规模效益和经济效益。

12.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安排的其他工作。

B、党总支职责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策部署在本单位贯彻落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本单位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

2.负责本单位师生员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负责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工作的政治审核、把关;负责党员和职工学习教育工作。

3.负责党总支自身建设和所属党支部建设工作,做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队伍建设、党员发展等工作。

4.负责本单位作风、效能建设,落实好首问负责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5.负责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扎实开展警示教育。

6.负责本单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安全稳定、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统战等工作。

7.负责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工作。

8.完成学校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是承担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创新创业课程教学与研究的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部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规划、计划。

2.负责组织实施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及改革工作,加强教学过程与教学质量管理和评估,不断增强思政理论课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

3.负责组织学校就业创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改革及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学校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

4.负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工作,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负责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工作。

5.负责制定本单位综合考核奖励分配办法;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6.建设校内外思想政治实践教育活动基地;指导相关学生社团工作及第二课堂活动;做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及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相关工作。

 7负责本部门教师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负责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校领导联系思政课老师工作;协助党政办做好校领导听课及讲课工作。

8.负责本单位教研室等内设机构及学术组织的设置和管理。

9.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公共课教学部

公共课教学部是承担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与研究的教学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体育等相关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制定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学校体育、美育、艺术、国防教育等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工作。

3.负责本部门的教学、科研、课程、教材、师资队伍等建设。

 4.负责本部门职工(含外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5.负责本部门日常教学运行秩序和质量管理,构建并不断完善教学质量提升长效机制。

6.负责制定本单位综合考核奖励分配办法;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场馆及器材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本单位教研室等内设机构及学术组织的设置和管理;

8.负责本部门档案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中专部(招生就业办公室)

中专部(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开展中职教育工作的办事部门,是学校招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1.负责制定学校中职发展规划,制定学校招生就业工作相关制度与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2.负责中职教育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经验总结等工作。

3.负责各类招生计划的制订、申报与落实,保证学校招生规模的总体稳定;制订学校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方案,做好组织实施与宣传效果的统计分析。

4.负责招生宣传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负责招生录取工作;负责编印录取通知书、入学手册、招生简章等相关资料。

5.负责就业指导、咨询、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组织全校性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编发就业质量年报,统计报送招生就业信息;负责生源基地、就业基地的开发、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校友会秘书处工作。

6.负责校内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工作。

7.负责3+2招生计划申报、录取等工作;指导合作中职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8.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质量管理办公室(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质量管理办公室是学校开展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工作运行质量管理及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负责高等职业教育改革政策研究,为学校提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政策建议及措施方案。

2.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划及相关制度;负责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诊改及复核等工作。

3.负责编制学校年度质量报告。

4.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负责开展学校教学质量的监督、检查、评价与指导;

5.组织开展学生学习状态和效果的评估;协助教务处开展专业评估与教学质量考核。

6.负责校党政工作目标任务管理与考核工作

7.负责对各单位、部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导,确保每月抽查4个单位(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8.负责协助党政办公室对各部门贯彻执行学校会议决议、决定的情况的督查

9.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网络信息中心(图书馆)

A、网络信息中心

网络信息中心是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订并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

2.负责校园网络的规划、运行、维护、管理和应用,保障网络的安全及运行环境的安全。

3.负责拟订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中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学校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支撑平台与应用系统的建设、管理、推广与维护工作;负责各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工作。

5.负责学校所有信息应用系统的公共设备(如服务器、存储)的管理与维护;负责为各部门专用系统设备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保障各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工作;配合教务处进行教学改革,承担专业、课程资源建设的技术支持工作。

6.负责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推广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网络技术的应用;负责教学多媒体设备建设、管理与维护。

7.进行信息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与企业合作进行信息技术培训和服务。

8.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B、图书馆

图书馆是学校为教育、教学、科研提供图书资料的教学辅助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履行信息服务、文化传承和素质教育职能,为培养优秀人才,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2.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及专业发展需要,积极采用现代技术,不断深化服务内涵,拓展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热情、快捷、方便地服务于读者。

3.负责建设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信息资源体系,对信息资源进行组织、管理、保存和维护,为学校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提供切实有效的信息保障。

4.科学合理地组织馆藏,积极建设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数字资源在内的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开展丰富的文化活动,助力学校文化和学术发展。

5.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生课外学习的需要,开展文献资源的流通、阅览、传递和参考咨询工作,积极开发信息资源,开展信息服务,开展专业服务工作,提高信息资源的使用效益。

6.负责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提高读者获取、分析、利用信息的能力,使其更充分有效地使用图书馆设备、资源。组织开展读书活动,推广、宣传阅读。

7.加强图书馆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图书馆科学发展;开展各种协作、合作和学术活动,引导读者合理使用图书馆资源。

8.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继续教育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

A、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是负责学校继续教育与社会培训工作的教学辅助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修)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继续教育、社会培训与技能鉴定等工作制度、计划与措施。

2.负责对二级学院继续教育与社会培训与技能鉴定工作的指导、检查与考核。

3.负责学校各类培训基地的管理;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培训和继续教育项目。

4.负责学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

5.负责新时代工匠学院建设工作。

6.做好六安市老年大学分校等社区学院建设工作。

7.组织完成学校下达的培训任务指标。

8.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A、校企合作办公室

校企合作办公室是负责学校与政府、行业、企业及高校开展合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1.负责校企合作计划、措施及制度建设;负责对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的指导、检查与考核。

2.负责产教融合平台、产学研合作项目建设;负责教师企业实践平台搭建及岗位落实工作;协助教务处做好顶岗实习企业和校外实训基地的管理工作。

3.负责校地、校企、校校合作项目的合同审查与备案。

4.负责“安徽国防科技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工作。

5.负责与中职学校合作工作,创新合作形式,开发合作项目。

6.负责国家、省级军民融合政策研究,学校军民融合项目开发、建设工作。(融合基地)

7.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与沟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3

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为做好学校管理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学校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岗位分级和聘用原则

管理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四至十级职员岗位。其中四、五级职员由上级聘用;六、七、八级职员按照本细则,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九、十级职员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聘用。

二、八级以上职员聘用办法

(一)聘任办法

1、调配聘任。在本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职员,经本人申请,由学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统一调配,办理聘任手续。

2、竞争上岗。公布竞聘岗位,按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规定进行。

3.八级职员(含专业技术兼职人员)选拔任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2)研究生学历,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3)已在八级职员岗位任职的,任期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二)其它事项

1、本轮需轮岗交流的干部,不得竞聘原岗位。

2、如中层正职岗位出现空缺的,可确定一名副职主持工作。

3、距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的,不参加本次竞聘,由学校安排工作,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三、九级、十级职员聘用办法

(一)聘用程序

九、十级职员,由各单位(部门)根据岗位要求自主聘用,具体程序见《学校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

(二)十级职员的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

(三)九级职员的任职条件

除应具备十级职员的任职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资历条件:

1、本科学历,工作一年以上;

2、研究生学历,工作半年以上;

3、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

4、竞聘原职级岗位的不受学历条件限制。

四、中国体育竞彩网政工岗位及技术职务评聘

(一)已取得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被聘用到政工岗位任职的,在不突破岗位职数的前提下,可以聘用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但不得同时聘任其他专业技术职务。

(二)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用工作按照《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规定的分级办法执行。具体职数如下:

副高

中级

初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十一级

十二级

0

1

1

1

2

2

5

4

五、竞聘工作纪律

(一)在本次竞聘工作结束前,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原岗位,保持正常工作秩序,处理好日常工作。对玩忽职守造成工作损失者,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二)参加竞聘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程序参加竞争上岗工作,不得拉票、贿选,发现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将给予纪律处分;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违者给予纪律处分。其他教职工在本次竞聘活动中如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也将给予纪律处分。

(三)参加竞聘者要讲大局、讲团结,理性对待同志之间的正当竞争,杜绝影响工作、影响团结的问题发生。

(四)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回避规定中所列亲属关系的,按制度要求予以回避。

(五)发现竞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检举、申诉;也可向上级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申诉。监督电话:

0564-3383017(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校纪委办公室)

0551-64697632(省委军民融合办机关纪委)

0551-62602183(省纪委监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六、本细则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4

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教师岗位的设置、聘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皖办发〔2008〕17号)、安徽省人社厅《中国体育竞彩网调整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函》(皖人社函〔2017〕97号)等文件精神和《学校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教师岗位设置情况

学校按照核定编制设置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即教师岗位)19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86%,占学校总岗位的66%),分为11个等级,即级至十级,最高等级为正教授级。

二、教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教风、职业道德和合作精神,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严谨治学,爱岗敬业;以生为本,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

3、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已获得拟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4、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科研工作任务,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三、教师岗位申报条件与聘用办法

(一)申报条件

1、教授二级岗位

按《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21〕13号)规定执行。

2、其它等级岗位

具有申报等级岗位任职经历,申报上一等级岗位的须在本层级内下一等级岗位上任职满三年。

(二)聘用办法

1、聘期内,对首次晋升到高、中级、初级岗位的,应在本层级内部最低等级岗位聘任。

2、申报原等级岗位的人员,续聘到原等级岗位。

3、申报上一等级岗位的人员,按“教师系列岗位竞聘积分”高低排序。排名在岗位空缺指标数范围内的人员,聘用到所申报的等级岗位;排名超出岗位指标数的人员,聘用到原等级岗位。

四、几点说明

1、距退休时间不满一个聘期的,按岗位申报条件确定岗位后,若本层级内上一等级岗位有空缺指标(二级教授除外),可高挂一级聘用,否则直接聘用到本级岗位。

2、任职年限计算至20211231日止。

3、教学业绩、教科研成果计算期限为201771日至20211231日聘期任现职以来。

4、人事代理人员参照执行。

5、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教师系列岗位竞聘积分表



教师系列岗位竞聘积分表

序号

       

分值

分值说明


1

学历(10分)

博士

10

1、本科双学士、本科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和本科毕业取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进修班省部级结业证书的参照硕士执行;

2、大学普通班毕业的参照本科、学士执行。


硕士

8


本科、学士

5


本科

1


2

申报岗位任职年限(60分)

3/年

1、积分上限60分。


3

师德修养

10分)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表彰或荣誉称号

10/8/5/3

1、同一年度同一类型的表彰或荣誉称号按最高级计分一次;教学质量评价表彰在第5项计分,本项不计;

2、积分上限10分。


4

工作量(14分)

专任教师学年教学工作量超过本教研室教师平均工作量(兼任教师超过本教研室教师平均工作量1/3)

14

1、工作量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以本人学年平均工作量与本教研室教师年平均工作量的比值按比例折算;

2、积分上限14分。


5

教学质量评价(20分)

教学质量学期/学年考核获得“优秀”等次

3/6

1、 指学校行文表彰的,同一学年内学期与学年不累加计算;

2、积分上限20分。


6

管理工作(8分)

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社团指导教师或坐班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2/年

1、不满6个月不计分,满6个月不满1年按1年计;2、不区分班级数;3、社团活动指导教师按1分/年计;4、积分上限8分。


7

教师个人参加竞赛获奖(10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10、8、5

1、同一年度参加同类项目不同等级竞赛,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

2、积分上限10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

8、5、3


市(厅、校)级(一、二、三等奖)

3、2、1


8

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15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15、12、8

1、同一年度指导学生参加同类项目不同等级竞赛,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

2、积分上限15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

12、5、3


9

特殊人才(8分)

国家级教学名师

8

1、 同类称号按最高等级计分一次;

2、“双师型”教师以安徽省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证书为准;

3、积分上限8分。


省级/校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

5/3


“双师型”教师(高级、中级、初级)

8、5、3


10


发表论文、编写

教材(8分)

1类期刊

8/篇

1、论文指以学校为署名单位,且是第一作者发表的;

2、仅计公开出版的规划教材(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的批文)且是主编和副主编的;

3、校本教材须有至少一学期征订使用记录;

4、积分上限8分。


2类期刊

5/篇


3类期刊

2/篇


4类期刊/我校学报

1/篇


/副编国家级高职高专规划教材

8/本、5/本


/副编省部级高职高专规划教材

5/本、3/本


主编校本教材(已印成册并投入使用)

2/本


11

科研与教研(15分)

1类科研项目及奖励(排名前5)

15、10、8、5、3

1、排名顺序以申报书和获奖证书为准;

2、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立项的,按最高等级计分;

3、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安徽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项目比照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认定;

4、主持实施项目化课程改革的比照省级教研项目执行;主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和实验实训室项目建设比照校级重点教研项目执行;主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比照校级一般教研项目执行。

5、积分上限15分。


2类科研项目及奖励、国家级教研项目(排名前5)

10、8、5、3、2


3类科研项目及奖励、省级教研项目(排名前3)

8、5、3


4类科研项目及市厅级教研项目(排名前3)

5、3、2


5类科研项目(主持)/校级教研项目(主持,重点/一般)

3/3、2


12

教学成果奖(12分)

国家级

(一等奖,排名前5)

12、10、8、5、3

1、排名顺序以成果证书为准;

2、同一成果获不同等级奖励的,按最高奖励计分;

3、积分上限12分。

(二等奖,排名前5)

10、8、5、3、2

(三等奖,排名前5)

8、5、3、2、1

省级

(特等奖,排名前5)

10、8、5、3、2

(一等奖,排名前5)

8、5、4、2、1

(二等奖,排名前5)

5、4、3、2、1

(三等奖,排名前3)

3、2、1

院级

(一等奖,排名前3)

3、2、1

(二等奖,主持)

2

(三等奖,主持)

1

13

社会服务(10分)

参与本专业相关的成果推广项目一类/二类/三类

10/8/5

1、 成果推广项目(新技术推广、企业/政府咨询成果应用)分类标准按皖教人【2016】2号文件执行, “知识产权类”按本栏第二项计;

2、 横向科研项目按到学校账户金额计;

3、 积分上限10分。


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3)/本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1)

10、8、5/5

横向科研项目(排名前3)

0.5、0.3、0.1/千元

备注:1、教学业绩、教科研成果计算期限为上一聘期任现职以来( 2017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论文和教材以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时间为准,各类获奖、荣誉称号等以证书或正式文件的时间为准,科研教研项目以立项批文的时间为准且仅计在此期间立项的项目)。

   2、教科研项目分类、成果分类、论文分类均按安徽省职称评审规定的项目分类标准,即教人〔2016〕2号文件执行。

3、同一业绩成果符合不同项所列内容,只计1项分,不重复计分。


附件5

其它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校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聘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皖办发〔2008〕17号)、安徽省人社厅《中国体育竞彩网调整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函》(皖人社函〔2017〕97号)等文件精神和《学校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其它专业技术设置情况

其它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并承担相应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主要包括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图书资料、医疗卫生、会计等系列岗位。

各类岗位的设置范围:

(一)实验技术岗位主要在二级学院、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设置;

(二)工程技术岗位主要在网络信息中心、总务处等部门设置;

(三)图书资料岗位在图书馆、党政办、组织人事处设置;

(四)医疗卫生岗位在总务处设置;

(五)会计岗位在财务处设置。

学校按照核定编制设置其它专业技术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14%,占学校总岗位的11%);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分为9个等级,即三级至十二级,最高等级为正高三级。

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素养、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服务育人,具有开拓创新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

(四)已获得拟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实行职业资格准入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条件。

(五)聘期内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条件与聘用办法

(一)申报条件

具有申报等级岗位任职经历,申报上一等级岗位的须在本层级内下一等级岗位上任职满三年。

(二)聘用办法

1、聘期内,对首次晋升到高、中级、初级岗位的,应在本层级内部最低等级岗位聘任。

2、申报原等级岗位的人员,续聘到原等级岗位。

3、申报上一等级岗位的人员,按“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积分”高低排序。排名在岗位空缺指标数范围内的人员,聘用到所申报的等级岗位;排名超出岗位指标数的人员,聘用到原等级岗位。

四、几点说明

1、距退休时间不满一个聘期的,按岗位申报条件确定岗位后,若本层级内上一等级岗位有空缺指标,可高挂一级聘用,否则直接聘用到本级岗位。

2、任职年限计算至202112月31日止。

3、教学业绩、教科研成果计算期限为201771日至20211231日聘期任现职以来。

4、人事代理人员参照执行。

5、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积分表






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积分表

序号

       

分值

分值说明

1

学历(5分)

硕士

5

1、本科双学士、本科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和本科毕业取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进修班省部级结业证书的参照硕士执行;

2、大学普通班毕业的参照本科执行;

3、积分上限5分。

本科、学士

4

本科

3

专科

1

2

申报岗位任职年限(30分)

1.5/年

1、积分上限30分。

3

师德修养

10分)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表彰或荣誉称号

10/8/5/3

1、同一年度同一类型的表彰或荣誉称号按最高级计分一次;年度考核表彰在第4项计分,本项不计;

2、积分上限10分。

4

工作质量评价(9分)

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

3/年(1.5/年)

2、 年度考核院级优秀计3分,年度考核部门优秀计1.5分(同一年度按年度最高分计);

2、积分上限9分。

5

管理工作(8分)

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社团指导教师工作

2/年

1、不满6个月不计分,满6个月不满1年按1年计;2、不区分班级数; 3、社团活动指导教师按1分/年计;4、积分上限8分。

6

个人参加竞赛获奖(10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10、8、5

1、同一年度参加同类项目不同等级竞赛,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

2、积分上限10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

8、5、3

市(厅、院)级(一、二、三等奖)

3、2、1

7

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10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10、8、5

1、同一年度指导学生参加同类项目不同等级竞赛,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

2、积分上限10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

8、5、3

8


发表论文(8分)

2类及以上期刊

8/篇

1、论文指以学校为署名单位,且是第一作者发表的;

2、积分上限8分。

3类期刊

5/篇

4类期刊

3/篇

我校学报

1/篇

9

科研与教研(10分)

2类科研项目及国家级教研项目(排名前5)

10、8、5、3、2

1、排名顺序以申报书为准;

2、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立项的,按最高等级计分;

3、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安徽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项目比照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认定;

4、横向科研项目按到学校账户金额计;

5、积分上限10分。

3类科研项目及省级教研项目(排名前5)

8、5、3、2、1

4类科研项目及市厅级教研项目(排名前3)

5、3、2

5类科研项目(主持)/院级项目(主持,重点/一般)

3/2、1

横向科研项目(排名前3)

0.3、0.2、0.1/千元

备注:1、教学业绩、教科研成果计算期限为上一聘期任职以来( 2017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论文和教材以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时间为准,各类获奖、荣誉称号等以证书或正式文件的时间为准,科研教研项目以立项批文的时间为准且仅计在此期间立项的项目)。

   2、教科研项目分类、成果分类、论文分类均按安徽省职称评审规定的项目分类标准,即教人〔2016〕2号文件执行。

3、同一业绩成果符合不同项所列内容,只计1项分,不重复计分。


附件6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校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皖办发〔2008〕17号)和《学校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岗位设置情况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根据现有人力资源状况和发展需要,本次岗位设置中,共设技术工二级岗位1个,三级岗位6个,四级岗位1个,五级岗位1个,普通工岗位1个。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的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三、岗位聘用程序

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聘用,由各部门根据岗位要求自主聘用,具体程序见《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严格按照核定的岗位职数进行聘用。同一级岗位上符合申报条件人数超过岗位设置数时,综合考虑任职时间、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等情况确定聘用人员。

(二)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本细则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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